[凌李]小贼别跑(五)
※宋朝架空AU
※凌太医×李护卫
※伪装者开播一周年快乐(●'◡'●)ノ♥
感谢楼诚 感恩比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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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赶了八百里求到开封府伸冤的原告有幸得见高手拆招,激动不已,案情未陈便觉稳操胜券。
这开封府连个小姑娘都有这般身手,果然是人才济济。
李熏然怕不小心再踩死个啥给负责采买的皂班衙役雪上加霜,秉持着能躲则躲的原则,从前厅一路逃到后院。
简瑶这些天同小捕快们切磋未尝败绩,自信膨胀。难得今日李熏然心虚,目测会放水,还不得抓紧机会给自己的胜绩再添上一笔。
“李熏然你站住!”
“站住是小狗!”
“你本来就属狗!”
幼稚的对话飘进厨房大院,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衙役们捧着饭碗挤到门边。
李熏然扯了个空竹扁防身,回头骂道:“你们到底有没有同僚爱啊?”
大伙儿笑得喷饭:“和简姑娘比,你得靠边儿。”
同姓李的护卫再来火上浇油:“李公子,知道今天这红烧狮子头谁做的吗?”
李熏然急了:“陈大哥,看在同屋的份上,给兄弟我留点呗!”
被点名的陈护卫从人群后头伸出脖子,大义凛然地鄙视他:“这还用你说?”
简姑娘厨艺不错,擅长浓油赤酱的大荤,红烧狮子头可以做出御膳房的味道——光用想的就够李熏然流一地的口水。
“大哥你是我亲哥啊!”李熏然嚎了一嗓子,院子里排萝卜似的小伙子们端着碗笑得东倒西歪。
简瑶见他丢了竹扁跳上水缸又准备上房,低头看了眼自己碍事的长裙摆,终于刹住了脚。
“谁帮我抓住他,饭后加送一碗莲子银耳杏仁羹!”
简姑娘的独家秘制莲子银耳杏仁羹,迄今为止只在明大人的食谱中出现过。
有人饭也顾不上嚼,张口就嚷:“是那个传说中让咱们不喜甜的明先生赞不绝口,明大人一口气能吃两碗的莲子银耳杏仁羹吗?”
简瑶点点头:“没错。”
众人就近放下碗筷,实在离桌子太远的干脆揣着碗,朝李熏然的方向一拥而上。
李熏然大叫:“大家别上当,莫要中了敌人的离间之计!”
“得了吧你,谁知道你小子是不是想自己送上门吃独食?”
“千万不能让他得逞!”
“兄弟们,抓住他!”
“给我下来!”
李熏然被众人押送到简姑娘面前:“女侠,其实我已经幡然悔悟,就是没来得及自首。你看……那杏仁羹,我有份吗?”
简瑶哼了一声,戳戳他的脑袋:“叫你胡说八道。”
李熏然知道她想岔了,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哪好意思解释,只能乖乖认命。
他歪过头,伸手扯扯陈护卫的衣角,凄惨道:“陈大哥你怎么可以落井下石?”
“我这叫替天行道。”陈护卫冷笑,“再说了,我替你兜着的事儿还算少吗?比方你昨天彻夜未……”
院里顿时一片寂静,仿佛集体吃了哑药。
简瑶眨了眨眼:“彻夜什么?”
李熏然腾地一下弹起来,挣脱兄弟们擒住他的手,打算扑上去捂住陈护卫的嘴。
大伙儿一看,这绝对有问题啊!
一群人赶紧按住他:“你小子想杀人灭口?没门儿!小陈你继续说。”
简瑶狐疑地看看耳朵通红的李熏然,又望向一脸懵逼的陈护卫,心中暗暗计较。
“就……磨牙呗。”陈护卫意识到失言,支吾了半天终于把话圆过去,“李公子睡觉的动静太大了,我还当有老鼠扒了一整晚的墙呢。”
“切!!!”众人一哄而散。
李熏然偷偷给陈护卫竖起了大拇指,被简瑶看个正着。
她揪着李熏然的衣袖走开几步,严肃道:“明早我去东市买菜,需要一个苦力。”
李熏然回嘴:“你不是在替明先生誊旧书吗?买什么菜?”
简瑶扬起一边的眉毛,掩口轻飘飘来了句:“李公子彻夜未归,不需要解释吗?”
李熏然浑身激灵:“姑奶奶小声点!我随你去还不成吗……”
重拾碗筷的衙役从膳房窗户里探出半个头:“简姑娘,那杏仁羹怎么说?”
简瑶得意地昂起头:“等着,人人有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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翌日,开封东市。
“所以你就这样在凌院丞家住下了?”
简姑娘有些激动,差点拿手里的鸡蛋当弹珠打。
“对。”李熏然答得很坦然,“哎哎哎,你干嘛呢,小心鸡蛋!”
“哦。”简瑶平复下心情,“就没发生点什么?”
“我倒是希望发生点什么……”李熏然的声音越说越小,他抬手摸摸耳朵,“你别打听了,先操心操心自己的终身大事吧。”
“小气!”简姑娘皱皱鼻子,一马当先走在前面,提着菜篮作捧心状,“我的真命天子,那必定是个武功盖世……”
“走走走快去看看,听说前头有热闹。”
“大清早的什么热闹?”
附近的百姓闻风而动。
简瑶回头看了眼李熏然,后者无所谓地耸了耸肩。
“走呗。”
反正他今日不用巡街。
东市玉石轩前,两个男人互相对峙,四周被围得水泄不通。
胖男人指责瘦男人偷了他的荷包,瘦男人声称荷包是从自己兜里掏出来的,当然属于自己。
热心群众建议各自说说荷包里放了多少银子,两人竟都答不出,场面陷入僵局。
简瑶正看得津津有味,忽有一人撞到了她的肩膀。
白衣书生见她目光扫来,便含笑作揖:“姑娘抱歉,方才实非有意。”
这人态度温和,谦逊有礼,简瑶对她印象不错,于是微微颔首致意。
白衣书生这才回头,与他同伴讲话。
灰衣书生抬眼往她方向一瞥,两人视线在空中交汇,简瑶忙低下头。
李熏然听人骂街听得入神,压根没注意到旁边的插曲。
一人观察良久,在他右首站定。
“你认为谁在说谎?”
这声音十分熟悉,已经连续两日出现在了小李护卫的梦里。
“说不好,都有可疑之处。”李熏然侧头看去,凌远的脸上似乎永远都挂着和煦春风。
“你今日不当值?”凌远稍稍一打量,“哦,没穿捕快服。”
某些回忆穿过李熏然的脑海,他的脸又有些烧。
“你怎么在这里?”
凌远笑道:“买菜。”
李熏然低头看了看——哦,他提着一捆芹菜。
“好巧,我也是。”李熏然举起手中的一串大蒜,“不过是陪朋友。”
他打算把寻常温柔形态的发小正式介绍给凌远认识,毕竟简姑娘上回的形象太过剽悍。可他一转头,周围哪里还有简瑶的影子。
“咦,人呢?”李熏然左右张望。
“找你朋友?”凌远指了指斜对面,“在那儿。”
简姑娘挨着白衣书生立在人群里,望向场内目不斜视。
是的,她假装对“这个荷包到底是谁的”一事很感兴趣,跟着两人一路挪步,时不时还要长吁短叹增加戏剧效果。
胖男人和瘦男人争执不休,战火蔓延到围观百姓。
简姑娘本就长得出众,混在人堆里照样闪着亮光。
胖男人走近问她:“姑娘听得仔细,你给评评理,我这荷包怎么就成他的了?”
“这……”简瑶为难极了,她真的只是装作听得很认真。
瘦男人也走过来,气势汹汹:“姑娘你说!”
一旁的灰衣书生皱了皱眉:“你双手干净,衣物整洁,而这荷包沾了层泥灰,并非阁下之物。”
瘦男人一愣:“泥是掉地上沾到的。”
灰衣书生指指胖男人:“他的指缝泛棕,鞋边有泥痕,显然长期接触泥土。衣服是新的,鞋子没换。鞋面上有花粉,说明他是个花农。”
他又指指瘦男人:“你身上有股浓重的墨水味,但中指骨节没有老茧,说明不常提笔,不是读书人。不是书童,便是在砚坊干活,哪一个都不能沾泥带土。”
满场寂寂。
胖男人不敢置信:“我真是种花的。”
“那是你一面之词!”瘦男人涨红了脸。
灰衣书生摇摇头:“其实证据就在你手上。”
胖男人闻言,立马从瘦男人手里夺过荷包。
“荷包上的鸳鸯用的是双面绣的针法。”灰衣书生看着胖男人将荷包翻面,“我猜里面绣的应该是这位兄台的姓氏吧。”
胖男人愣愣地看向他,重重点了点头。
灰衣书生面无表情:“感谢你的夫人。”
围观百姓顿时炸开了锅。
李熏然跟着鼓起了掌,凌远有样学样。
那捆芹菜离他又近了些。
李熏然抽抽鼻子,说:“其实我不太爱吃芹菜,有股怪味儿。”
他的眼睛总是睁得又大又圆,看得凌远心里痒痒。
“我记住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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瘦男人见事迹败漏,转身便逃。
李熏然当然不能让他如愿,手里的东西一骨碌脑儿全塞进凌远怀里,挤出人群拔腿狂追。
一名老汉气喘吁吁地跑到凌远跟前。
“凌大人,可算找到您了,您也走得太快了。”
凌远冲他笑笑:“张伯何事?”
“嗨,您给的银子太多啦,都够买老朽几摊子的菜了。”老汉递过来一叠铜钱,“到底啥事儿这么急呢?拿了捆芹菜就跑,又不是赶投胎。”
凌远又把铜钱推了回去:“追媳妇呀,可不是比投胎更要紧?”
-TBC-
※今天的粮太多啦根本来不及吃!!!_(:з」∠)_明天再看吧
※清和大大开新文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欢呼雀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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